外交部領事事務局主計室職務代理人徵才公告
- 發布日期:2026-07-15
- 發布單位:外交部領事事務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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徵才職稱:約僱職務代理人1名
一、資格條件
(一)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商學相關科系畢業。
(二) 具政府機關或學校會計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。
(三) 具備基本電腦操作、中英文打字及Word、Excel等文書處理軟體應用能力。
(四) 細心謹慎、個性溫和,具服務熱忱與團隊合作精神。
(五)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、第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等依法不得任用之情形。
二、工作項目
辦理會計相關業務。
三、工作地址
外交部領事事務局(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2-2號5樓)。
四、聯絡方式(含須檢具文件、聯絡人及聯絡電話等資料說明)
(一) 本項工作係職務代理性質,僱用期限自115年8月7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,惟如僱用原因消滅即須無條件離職,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。月酬38,948元(須另扣自提勞工退休金及勞、健保費)。
(二) 請自行至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全球資訊網最新消息下載「應徵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約僱職務代理人履歷表」填妥各項資料(網址:https://www.boca.gov.tw/cp-56-8245-8ad17-1.html),並附貼最近2吋彩色照片、身分證正反面影本、證照、年資及學歷相關證明文件影本(持國外學歷證書者應檢附經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本證明文件,否則恕不受理)。未以制式表格填寫或未註明應徵職缺者,恕不受理及退件。報名所附文件影本如有偽造、變造、假借、冒用等情事,一經查證屬實,已錄取者,撤銷錄取資格,已僱用者,逕予解僱,涉及刑事者,移送檢察機關處理。
(三) 報名表件至遲須於115年7月22日前送達(地址:100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2-2號5樓外交部領事事務局人事室林小姐收,以郵戳為憑,逾期恕不受理及退件),封面請註明「應徵主計室約僱職務代理人」;聯絡電話:(02)2343-2983。
(四) 本局先以書面審查,符合資格條件者,擇優通知參加面試。未通過審查者或甄試未獲錄取者,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。
(五) 本職缺列正取1人,並依甄選結果列備取至多2人,候補期間自本甄試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。惟應徵人員均不適任時,得予從缺。